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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铃的作文900字

篇一:紫风铃 刘佳仪

  叮、叮、叮每次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串淡紫色的风铃。我必定会去自习观赏这串做工精致的风铃小小的铃铛周围吊着一 圈淡紫色的纹着白色线条的小铁管,上方是一片宽大的浅紫色薄玻璃片。当我用手去触碰它的时候,承载着记忆的翅膀就咻的展开了。

  我快过生日了,请朋友来家里玩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借着下课的那点时间;我走到好朋友的身旁,俯下身对着她的耳朵悄悄说: 我要过生日啦!你来我家玩,好吗?她听了后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兴奋地答应我,而是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她的异样,便问她:是不 是不想来?她百般无奈地看了看我,摇摇头。我立刻瞪大了眼睛看着她:那就这样决定了。于是不等她开口,就一溜烟地跑了。

  后来的几天,我发现她不再和我玩了,而是和班里老欺负我的一群坏女生打打闹闹,还时不时的听到那些不干净的话语,她为什么不来 保护我呢?她不是一直在当我的大姐姐吗?慢慢地我开始恨她,埋怨她。我又变得不爱说话了,但是我知道她在看我,可就是不愿意向我走 来。

  果然,我生日的那一天,她没有来。不但没来就连一句祝福的话语也没有多我说。我想去找她,可是没有勇气,吃完蛋糕后,我一个人 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流下了泪水。

  星期一,我去上学。却惊奇地发现她不来上学了,她就像一阵烟雾似得消失了。我找到老师问她的情况,才知道她走了,去另外一个陌 生的城市。

  老师给了我那串淡紫色的疯了和一张叠成心形的信封,老师告诉我这是她临走时让她给我的。

  我打开那封信,里面是她的亲手笔迹;她在信里告诉我:原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这个消息。因为我明白当你知道这个消息时一定会哭 得很伤心, 我很了解你的个性,所以我只能让你慢慢的恨我,这样我才能安心地从你身边离开。

  还记得见到我的第一场场景吗?我站在你的身前,对着欺负你的男生保护你。那个时候,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爱哭,我知道;你 要是知道我要走,你一定会哭得很伤心。所以我打算不告诉你。原谅我,我永远是你的好朋友。

  当我看见这封信时,我终是哭了。这几天累积在一起的忧愁和怨恨,全部化成了感动与后悔,忧愁和埋怨丝毫未留。

  我把淡紫色的风铃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她知道我喜欢紫色,所以送给我淡紫色的风铃,而我却把我和她的故事与那段感情珍藏在那串淡 紫色的风铃中。让它奏起那首动人的曲子。

  篇二:风铃

  伸手可触的小小风铃,悬在客厅月牙形的门楣上,那是整个居室里我最喜欢的一件饰物。每天,我像风一样触动风铃草绿色的发辫,让它发出无忧而欢快的歌唱。与其说风铃需要歌唱,不如说我的心更需要歌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好像离歌唱越来越远了,只因那越来越疲惫的心间装满了太多的欲望。

  欲望无丈量,心却有盈尺。因那方寸间许多的放不下,每天都觉得很累很累。

  细想想,生活中有多少东西是我们必须用肩扛起的?数一数,不是很多,多的是人性中各种各样的欲望之树。

  有些欲望通过努力,也许今生能够实现,而有些欲望原本就了无意义,可我们却依然舍不得清枝打杈。

  没有房子时,渴望能有一间小小的屋,可当我们真的拥有了,珍惜的心愿便不知不觉的淡了。于是,想得到两间、三间,再然后就是比三间还要大的古往今来,人生中的许多欲望都是和房子的比喻相类似。正是那许多没能及时清理的欲望,阻碍了我们心灵享受简朴与快乐的情趣。

  人无欲谓之死,而欲过谓之贪。很多时候,我们的心间恰恰只剩了那一个 贪。如果不是那一个贪字,《康熙王朝》中的索额图、明珠何以会被康熙爷跺足捶胸、忍痛号呼而割去顶戴、花翎,以至连赏花爱乐这种最平常的性情之事都不能够了。翻开历史的长卷,纵观形形色色的欲望之树,欲谓之贪 时,哪一棵树又能临风逍遥听雨落花开快乐着自己的快乐啊?

  多年前我当护士,那时最大的梦想是在某一个突然醒来的早晨,自己成为作家。那是让一棵小树长成参天大树的漫漫过程,我以为知足了、常乐了。可是,走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梦里,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快乐的。

  我在迷失的树荫里懵懵懂懂,直到一头撞在门上,无意触动了风铃,它的歌唱里竟落满了都市的浮躁与喧哗。那一瞬间,我的眼里盈满了风铃和我的泪水。

  那个晚上,我守着月光下那一小片清脆的铃声,想了整整一夜。一夜的铃声,丁冬着我的心事,我突然明白,树欲静而风不止。而心静则风浪皆息焉。

  原来风铃的歌唱并没有改变,而是我心灵原有的那份宁静变化了因为心间那棵欲望之树,它总是长满我们不可及或不能及的等待。

  欲望有时能成就一个人,有时也能毁坏一个人。在成就和毁坏之间,就相差着一小片月光的距离。如果那月光里有一串铃声刚好穿过你那时的心田,如果你把握住了月光下那份如水的心境,那我将真心地祝福你你拥有了风铃一样的歌唱呢!

  篇三:风铃

  在威海旅游时,我们捡拾了各种各样的贝壳。回来后一直琢磨着,把这些贝壳做些什么,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做贝壳风铃比较漂亮。于 是,我和妈妈在昨天下午就开动了。

  我们首先进行废物利用,把家里的所有漂亮的、不常用的挂饰、小玩具等贡献出来,为制作贝壳风铃做好准备。

  我和妈妈准备穿五串长短不一的风铃,然后组合在一起,制作成一个漂亮贝壳风铃。我们每人先穿一串,妈妈让我先穿针引线,可我是 个急性子,穿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我着急地趴在那儿穿针,可还没有穿上。不由地,我就生气了,把针和线扔在地上说:穿针哪是男孩 子干的事儿?妈妈听了后边笑边帮我穿好了针,我看见她一次就穿好了,不由自主地惊叹起来,还是女人穿针厉害啊!妈妈却不这么认为 ,她告诉我,只要掌握了穿针的技巧,就能很快穿过去的。她还说,电视上有一个人能用嘴巴在规定的时间内穿出许多针,这就叫熟能生巧 。

  我和妈妈都穿好了针线,就开动了。最开始,我和妈妈都没有掌握要领,随便拿个贝壳穿上,可在穿后面贝壳的时候,遇到了问题,由 于贝壳上的小洞太大了,所有的贝壳都叠在一起,不是那么的好看。这下,我们俩可犯了难,妈妈想出一个好主意,用吸管把贝壳隔开,这 样就不会叠在一起。哎!姜还是老的辣啊!我就把原先穿好的贝壳取下来,用吸管把贝壳隔开来穿。

  妈妈又建议在两个贝壳中间除了添加吸管,还可以添一些漂亮的叶片(从饮料瓶剪下来的叶子)。我按照妈妈的办法穿后,仔仔细细地 看了看,觉得添加的叶子影响到了天然贝壳风铃的效果,妈妈的这个建议不好,我又把穿好的贝壳取了下来,继续想好办法。绞尽脑汁想了 一会,认为还是在贝壳中间添加吸管的方法比较好,我和妈妈就开始费力地穿了起来。

  我们是把同样大小贝壳穿在一起,奶奶看后,这样太单调了,建议让我们在两个大贝壳中间添加两个小贝壳,奶奶不亏为我们家的总 指挥啊!我们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把原来穿好的贝壳第三次取下来,重新穿起来。这次我们在最下面穿上了许多挂饰,其中最长的下 面是奥运福娃欢欢,它也来凑热闹了!

  不一会儿,我和妈妈各穿好了一小串贝壳,我们把这两串贝壳风铃穿在沙画(我的妹妹用五颜六色的沙子拼成的图画)周围。你瞧!我 们设计的怎么样呢?

  现在,我们穿贝壳有了经验。我就和妈妈比赛起来,看谁穿的快?还是妈妈经验丰富,她眼疾手快,我这串还没有穿好呢!她就已经穿 好了第三串,还开始穿最后一串了。这一局,我输了,输的心服口服。

  妈妈把最后一串穿了两组贝壳后,我的第四串贝壳风铃就穿好了。你看,我穿的第四串风铃,下面垂吊的那两只小青蛙多可爱呀!

  穿了这么长时间的贝壳风铃,我感觉和妈妈的实力已经不分上下了,在最后关头,我拿走她串的那串风铃,以速度快的优势取得了胜利 。

  哦!终于制作好了贝壳风铃,你知道吗?制作它,花费了我们2个多小时,这可是天然的贝壳风铃。为了庆祝胜利,妈妈建议我和贝壳风 铃合照一张相,触摸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我露出了开心的微笑。

篇一:我的读书生活

  我的读书生活就像我的人生一样,非常简单。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当我仰望那些有学问的叔叔阿姨们的时候,总是由衷地敬佩。记得在初中的课堂里,当老师传授给我奇妙的科学知识、当老师用文学的魅力将我带进优美的诗境时,考上大学就悄悄成为我心中的愿望。高中毕业后,我怀着上大学的美好理想去插队了。为了实现上大学的梦想,我玩命地劳动,整整四年的磨练我终于等来了读大学的机会,后来我有了自己所热爱的教师工作,它让我读书、读书再读书。那以后我就一直在高校中过着从教师到学生,再从学生到教师的读书生活。无论教师的地位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落或起,我始终为自己有一份能够不断读书的工作而欣慰和自豪。就这样,在高校工作中,我完成了硕士、博士、博士后的读书过程。按人们的话说,我把所有的书都读完了。其实,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所能读的书更是有限。

  我跟大家一样读两类书,一类是为工作而读的专业书,另一类是工作以外的闲书。为研究而读书是不轻松的,在某种压力下读自己不是太钟情的书,是挺烦恼的,而为兴趣而读书时,那是享受生活,最快乐的好事是读书而有收获。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我总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去读这两类书,去分享别人的智慧,当读到精彩的时候,我会独自开怀大笑,当读到感动的时候,我会泪流满面。读书让我感受到生活之灿烂,生命之精彩,个人烦恼之微不足道,心灵会在读书中升华,生命的质量也因此得到提升,我乐此不疲,因为读书,我的心一直很年轻。

  读书伴随着我生命的过程,应该说,博士生涯是我最难忘的读书阶段,因为我是在不适宜的条件下与不适宜的环境中去读我的博士学位,太多的艰辛与感受深刻着我的记忆。记得那时候我可爱的女儿才刚刚三岁,而我已到了将近不惑之年,而就在那时,我知道我还可以去读我所向往的博士,因此我抛家别子,北上求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去重新做一个学生,与年轻人同住,一同到食堂排队吃饭,急剧的角色变换而形成的那种复杂的感受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当集体宿舍中,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深更半夜嘻笑而回,天未亮就霹雳啪啦上厕所时,对于从小就有睡眠上困难的我,倍感不适应和痛苦,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误入了年轻人的天堂,加上对幼女的思念,心理的不适应使我信心全无,荒凉浸透了全身,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要屈服的念头,读书的欲望使我坚持了下来,后来是优异的成绩使我重新拾回了信心,在别人看不到的辛酸后面,它成了我最刻骨铭心的一段读书经历。然而,正是这一段的读书经历,把我带到了研究能力的新起点。

  知识日新月异,可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的渠道也越来越多。当我通过书籍、通过电脑屏幕读全世界、读爱情、读友谊、读他(她)人形形色色的心情、读人间之千奇百态时,我感到了生命的茂盛。

  我的专业是被称为社会科学皇后的经济学,她是研究人们经济行为规律的一门科学,当知识将这种规律描述得惟妙惟肖时,那简直就是一种艺术,我常常感叹于学者们的感悟力,喝彩于学者们的智慧,也因此增添了我读书的快乐与兴趣。

  也许是一直在高校读书原故,我总爱把事情理想化,朋友们常戏言我社会化程度很低,对于这类善意的嘲笑我总是友好地接受,人类有必要那么复杂吗?

  现在我烦恼于没有时间静下心在读书,总是有那么多的会议,那么多的事务,。我相信有不少人跟我同感。因为读书,我们得到社会的承认,得到了更多的信任和更多的责任,然而,正是这种更多的信任和责任使我们付出不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代价。我常常在想,是不是可以通过一种制度设计,减少完成责任的时间成本,让我们有更多的闲暇来读书呢?

  读书让我们通晓历史,遐想未来,让我们短暂的一生更加丰富多彩,也许读书的真谛就在于,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会赋予我们更深刻的感受,而生命终将老去,感受却永远年轻!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的读书生活与我崇敬的老师是分来开的,在我的心底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本最好的书,我所有的读书收获,都可归功于教导我读书的老师们智慧与人格的激励!

  篇二:我的读书生活

  多少次幻想,若时光倒流,若重新来过,我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考上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让今生不留遗憾!可惜,这只能是幻想!不是梦想,因为,梦会有实现的一天,可大学梦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再不会实现!

  青春岁月,行如流水,浑浑噩噩虚度了几十年!

  四年前,家里买了电脑,也就是从那时起,网络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

  上网不为玩游戏,不为聊天交友,而是注册博客,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曾经想:虚度时光,将来老了,蓦然回首,给自己给后代能留下了什么?没有,除了日渐长大的儿子,还有写满沧桑的脸庞,什么都没有。真是可悲,可叹!

  渐渐地,博客成了我的知己,每天随意敲打着,用纤纤墨痕勾勒出的横撇竖捺,梳理着一天的思绪,心不寂寞。

  文字是我网络中的挚友,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在每天的书写中,感觉到想象空间的狭隘,词句的困乏,由此感受到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要读书,要丰富内心世界的色彩,要让自己的文字与心灵有润味有内涵,做为女人,更应如此!

  读的第一本书是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作者用她自身的独特,清丽、感性的笔调不卑不亢地描绘出一幕幕古典诗词背后唯美、动人的历史爱情故事。古韵中有新风,新风中有古韵,几分亲和,几分顽皮,几分魅力,几分辛辣,字字句句,段段行行,让我痴迷在每一个诗人、词人的爱恨情伤的故事中。

  曾教儿子背诵《长恨歌》,说实话,在没读这本书之前不知宛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的凄惨景象,只知道李隆基沉溺了,三千宠爱在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所谓的红颜祸水,往往是无辜的!

  背诵陆游的《钗头凤》,却不曾背过唐婉的《钗头凤》,从书中看到唐婉伤心饮泣的一阕词,只有叹息,有缘无份空悲切!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错的是兄妹依恋同一屋檐下,错的是孝从母命,错的是一支钗头凤衔去一世的情缘,人生聚散天注定,只能求得来世!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书,记载了古代很多诗人、词人的爱情,有喜有忧,有笑声有泪水,不知不觉中感动着他们的情伤,了解历史人物的软弱与磊落,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文字水平。

  读书时,喜欢一支笔一个本,好的词句,精美的段落,摘抄,据为己有,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会抄,会用,才能够真正地驾驭在文字之上!

  读名著《三国演义》还是受儿子影响,《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环节,儿子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让我这当妈的佩服得五体投地。《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我却不如个孩子,为了不让儿子看扁,我要读书!几天时间把《三国演义》读完,其中乐趣只有读书人自己知道。

  读过《三国》之后,在儿子面前有了自信,再探讨起来,不再是一言不发,假装斯文,侃侃而谈令儿子刮目相看。

  记得在一篇文字中曾提到三姓家奴,发到论坛之后,朋友们用异样的话语点评,哇,女人能知道三姓家奴真是不简单!为此,自豪感油然而生,得意、兴奋,不过只藏于心,不以为然地回复朋友,女人怎就不能知道三姓家奴,太小瞧女人了吧!话说中夹杂着十足的傲气,可心里却偷偷地笑,不过是现学现卖而已!

  读过村上春树的书,最喜欢的还是《挪威的森林》,吃饭时看,睡觉前看,一行一行不忍心错过一个字。直子死了,木月的死还是个谜,友情爱情的离去,没有让渡边萎靡,而是在绝望中找到人生真正价值所在。

  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世间,面对生老病死,经历悲伤与痛苦,往往在这些中人们容易失去自我,而文中的理解正是告诉我们,生活不会不尽人意,也不会尽违人意,悲伤使人痛苦,但是,要学会坚强,只有坚强地走出来面对生活,才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

  闲暇时,经常带着儿子到图书大厦买书,购买曹文轩的儿童文学是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本意是要儿子读,可看着崭新的书就忍不住翻开,之后却爱不释手。《草房子》可以说是最有代表意义的一本,九年级课本中节选了其中一段,儿子很是得意地跟老师说,我家有这本书,我读过!

  《草房子》写的几个个性不同的少男少女,纯情,可爱,用他们的真实真诚演绎了一段段感人心动的真挚故事。文字朴素,不失优美之感;地方偏僻简单,却不丢浪漫情怀,读中,仿佛自己的童年就在眼前。

  读书,对于我没有过分的要求,只要是健康的,能够让我感动其中的都可以说是好书。读书中,感触最深的是社会性小说,在文字中感受社会,融进社会,从而弥补了生活中对社会的认知与了解,用自己的思维去认识社会,融进社会,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一隅之地,仿佛应了那句格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的好与不好,只有读了才知道,另外,好与不好的标准对于每个人也不尽相同。一本书读过之后,能在书中学到不知的新鲜事物,能重新认知一个新世界,能被书中的理念深深打动而得以启发,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也可以称得上是一本好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分老少不分国界,读书,不仅陶冶人的性情,还能陶冶人的感情与气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则是人类进步的促动与步伐!

  喜欢读书,却读书不多, 但这些已经让我在生活中汲取到营养,且受益匪浅,在这个困乏的时代中,金钱已经征服人类的灵魂,所以,只有让书籍来营养我们的精神,让书来慰籍我们的心灵了!

篇三:我的读书生活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源流长,如浩瀚的星河光芒璀璨。生命投入其中,象进入桃花园,触目皆是芳草鲜美,绿肥红瘦,总是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往返。我喜爱那里的山山水水,画梁雕栋,亭台楼阁以及象征生命品格的梅兰竹菊,但我更喜爱那里的诸子百家,生命之花,因为有了他们,历史文化才得以传承,人文景观才呈现出无穷无尽的魅力。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在那里伫足了望,散步徘徊。

  我遭遇了李白和杜甫,也遭遇了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贤,还有我最喜爱的柳屯田,他的千古绝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知迷倒了多少文人墨客,就连晚清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也为他亲自点评,说此句深得天籁之音,乃无我自境之典范。来到会嵇阴山脚下,那里虽然人去楼空,但古迹依旧,兰亭鹤立,曲水流畅,崇山峻岭,修竹茂林,小桥流水,给人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感。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行,百里之外,就能听到琵琶女铿锵有力的音符,那音符给人以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而琵琶女手抱琵琶半遮面,曲调未成先有情,听的连不远处的东船西舫俏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一切都浑然天成,让人禁不住遐思翩翩,更何况后面应接不暇,风景不断。生命遭遇这样的良辰美景,岂不是天上人间?

  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三十多年的读书阅历,真的让我心智大开,精神无边,一如蓝色天际,无边无垠。是的,我说过,读书如寒鸦戏水,冷暖自知。这么些年来,不管风雨如何变换,于我心却永远遵循一条原则,那就是诸葛孔明在给他儿子的信里所言: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对于他的这句话,有很多人尤其是读书人曾一度将它捧为圭臬或者立身图志的座右铭,然而,事实却告诉我并非如此。换句话说,一旦这些人走上仕途,没有一个真正能做到象诸葛那样,一直保持书生本色!这就是我不愿放弃并且耿耿于怀在这里提起他的原因所在。我的意思是说,做一个纯粹的读书人容易,但出将入相后还不改当年的青云之志,那不仅仅是可圈可点可以了得,而且更应该值得每个喜爱读书生活的人铭记于心!这样做,才真正符合一个人读书的品德与标准,当然它也更符合读书生活的要求。老实说,我向来不反对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倡导,但如果仅仅为仕途而读书,那是我所不屑的,甚至是鄙视的。说穿了,这种人本质上不是为读书而读书,而是为了两个字而来:名利!是的,为了名利有多少人成了孤魂冤鬼,有多少人卖国求荣,又有多少人晚节不保。袁世凯、周作人、李鸿章之流不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人物。

  读书明志,这是最基本的道理,然而,要想让这志明亮通达那可不是轻而一举的一件事,因为这个世界欲望太多,诱惑太多,包括金钱、名利和美色。所以做为一个读书人应该谨记诸葛孔明的话: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它念念不忘,才有助于生命灵魂的长进。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一直行在其上,所以它不仅保证了我生命的质量,而且让我精神品质得到无限提升。可以这样说,我对物质生活一点没有要求,只要有饭吃,有衣更,有为我遮风避雨的屋子就行,而读书生活我从来不马虎,不懈怠,总是要求自己天天与书相亲,至于时间早已不是问题,随心所欲,游目聘怀,能让心释放,让灵舞蹈就好,总之,轻松愉悦,赏心悦目是我现在对自己读书生活的要求,我清楚地知道,从前我不靠功名,以后更不会去投入,因为它长期以来一直与我的性情向悖,凡是与我性灵向左的事我不会去做,更何况年今不惑。生命到了这个份上,应该多走进自然,亲近自然,才有益身心健康。健康很重要,至少它能保证我以后的读书生活。有了读书生活的保证,我的生命才一路高歌:风景这边独好!

  我承认,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让生命跑的太远,古希腊、莱茵河、法兰西、日尔曼、俄罗斯都是文化重镇,那里有我留下的背影,与月色、星空交相辉映。但我更多的时间还是将它留在自己的土地上,因为这里才是我生命的根,因为这里才是我开花结果的故园,因为这里才是我灵魂得到抚慰和饱足的天堂。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中国传统以及中国特色是需要、也是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咀嚼和捍卫的。

  篇四:我的读书生活

  知名作家路遥先生活着的时候,写过一篇《早晨从中午开始》,这是他继写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所写的一部随笔,它清晰地为我们记录了他自己读书生活以及个人的喜怒哀乐和情感发展的脉络,写的非常到位,在我眼里它无疑是一部经典作品,远胜于他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书:《平凡的世界》。对于这本书我是在第一时间里阅读的,时间跨度相当大,涉及的面大且极其复杂,人物刻画的也还不错,一路读来,还真的让我身陷囹囫,不能自已。但它与《早晨从中午开始》相比,总是让我觉得似乎欠缺了点什么,这就象我读《红与黑》带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就是让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但无论怎么去说,路遥先生是现代作家中最值得我欣赏、最值得我尊敬的作家之一。其他的不说,就单单一部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就可以压到群芳,鹤立鸡群。读它,让我感动的不是他优美的文笔,也非细腻的情感,更不是他阅读的经历和创作时所付出的辛苦与热情,而是他表达的那种生活理念与处世为人的独立精神。读过这部随笔,还真的让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感动,正如他在集子里自己所说的那样,完全有资格和别的作家一样倚老卖老,过着轻松悠闲的日子。但于他却偏偏做不到,因为他是属于那种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的汉子,所以,他挑战自己,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做赌注,其结果无疑是胜利了。仅凭着这一点责任或者血性,会让多少活着的人或者名存实亡的作家感到内疚和汗颜。在这里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说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我也是一样,只是没有象他那样功成名就而已。有人因此说我追随也好,仿效也罢,总之,我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于他和岁月,更没有辜负属于我的读书生活。当然我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完全仰仗于两方面的精神历练。一方面它来自于诸如路遥这样完全性格之人的激励,另一方面,是读书生活为自己塑造了一种坚毅的品格和生命意志。要知道,品格与意志永远是读书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还真的别说,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还真不应该得过且过、稀里糊涂的活着,让岁月逐流水,让生命打水漂,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真正的生命应该象路遥那样,舍得为生命下赌注,做到虽死无憾。屈子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才是人为之所为,三十年来,我平淡而曲折的读书生活历练告诉于我,结果并不重要,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主张生命应当实践,如果说我的读书经历算是一种实践的话,那么我的写作生涯更是建立在读书生活的历练之上,通过它才可以鉴定我三十年来的读书生活所带给我的成效与收获。理性而客观地说,我对自己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我没有象俗世里的人那样堕落成泥,至少我生命的每一天都在读书生活中度过,至少通过日常的生活反映我看见了自己丰满的羽毛,这羽毛离飞翔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但这无疑让我看见了希望。

  但这希望于我还真的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因为希望的实现不是一个人的乌托邦,它是一种社会的秩序,道德、良知的综合认可。如果个人具备了升腾的喜悦,而社会却处在黑暗之中或者风尖浪口,个人的希望自然成为一种泡沫的多数。所以我非常理解先生当年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心情,如果将它结合于目前或者我身上来说是最为恰当不过的了。但无论情形怎样,我的读书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因为那是我生命的延续,品质的保证。

  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基本上让我与开头提到的路遥一样,早晨从中午开始,尤其是节假日,但还不是完全或者真正意义上让我做到与他一样,因为为了生存的需要,为了读书生活的需要,我还必须尽到养家糊口的责任,但我渴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见这一天来临,这也算是给我一生读书生活的一种交代吧!

篇五:我的读书生活

  昨晚11:30,被窝里,手机屏幕显示:《盗墓笔记》第八部五十一章节您阅读的章节尚未更新

  就这样,随着这页文字暂停了我这一段昏天地暗的手机阅读。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期读书栏目中看到有位观众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在手机上搜来看,谁知这一看却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晚上收拾麻利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就打开手机看,曲折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常常是看得眼睛酸了,手指也提出抗议的时候才肯作罢。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半个多月,一直到昨晚看到了最后一页,却没了下文,也好,暂且休整,只怕一直这样看下去,眼睛要早早地毁掉。

  其实,这不是我在手机上读的第一部小说,在此之前,我已读了几篇了。最早的是《山楂树之恋》,而后是《京华烟云》、《藏地密码》(这也是相当长的一部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等等,我并不是喜欢用手机阅读,而是觉得手机阅读有它的便利性,但也不可避免它的不足和对眼睛的损伤。更多的时候,我更喜欢的更提倡的还是读真正的书。

  说起读书,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早早地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读书,而且也读了不少的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爸爸是个教师,家里到处摆的都是书,爸爸每次出差回来送给我们的礼物也是书。环境的熏陶的确有很大的影响,印象中,爸爸从来没有要求我去读什么书,完全是一种宽松的阅读状态,我像一条快乐的小鱼,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小学四年级暑假读了《水浒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长篇小说,在看长篇的同时,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和弟弟曾一度非常迷恋郑渊洁的童话,但这种书爸爸没有给我们买,书店里倒是有,那个时候家境并不算好,一本童话书的价格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昂贵的,那个小书店的老板做生意也非常的灵活,他允许我们这些看书却不买书的小孩子在他的店里看,条件是看一本一角钱,当时我和弟弟就常常拿着辛苦积攒的零花钱去看书。零花钱怎么来呢?当时有一条途径,我和弟弟把爸爸喝过的空酒瓶积攒到一定的数量就自己送到废品收购站去卖掉,这样就可以有了一定的收入,足够我们看书付费的了。除了看郑渊洁的童话,我们还经常到大街上去看连环画,那个时候,大街上有几处固定的摊点让人坐下来看连环画,老板用一个大大的木板撑在地上,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连环画,看一本好像是一分钱还是五分钱,总之价钱相当便宜,我和弟弟常常是一坐就一个上午,直到看到老板提醒我们该回家吃饭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相信跟我这样年龄的朋友应该都有这个印象,连环画给我们这代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现在的孩子很难看到连环画了,即便是还有卖的,但都是包装比较的精美,怎么看却都寻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爸爸喜欢订很多的杂志,读初中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是《十月》、《收获》和《人民文学》,尤其喜欢看里面的短篇和连载小说,每有一期新的杂志来到,我总是和爸爸抢着看,看到高兴处总是呵呵大笑,奶奶每次看到我傻笑的样子总是笑我是个傻姑娘,有时读的太精彩了,边看边吃,常常是一碗饭吃了大半天,招来妈妈一顿数落,可这样的情形似乎一直都未改变。看书的时候,最喜欢的是躺在床上,或歪在椅子上,虽然知道这样读书姿势不正确,对视力也不好,但我总觉得读书本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就应该用最舒服的姿势才能读的有滋有味,我甚至无法想象正襟危坐读书的样子,那样对我来说不是享受而是受罪,所以现在我还有这个坏毛病,所幸我的眼睛尽管经受如此摧残,却依旧保持着令人嫉妒的视力,一点近视的征兆都没有,看来我拥有的不是一般的眼睛,而是火眼金睛了!

  现在的工作比较繁忙,但我依然离不开阅读。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在卓越网上买一些书,所以现在我的书也是我的一笔财富,换一个角度说,姐弟几个只有我继承爸爸的衣钵,就连买书这个爱好也一成不变地继承过来了。只要听到有人提到那本书好看,或者在看文章的过程中看到一本书的介绍,或者对某个作家特别感兴趣,都要买来看一看的,而且我还有一个喜好,如果看到了一个好电影或好电视剧是由某部小书改编的,我是一定要找来原著看一看的,我认为,电影电视剧改编的再好,演员演的再到位也不比看原著,因为原著中的很多细节和经典不是表演完全能够表现出来的,心灵与文字的碰撞也是任何形式都取代不了的。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虽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但觉得阅读已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是教学工作方面的需求,知识需不断更新;一方面是使生活更充实,找到自己的精神粮食,更快乐的生活!

篇一:美梦后的绝望 《凡卡》续写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美梦也过了一个钟头,凡卡醒了,只见老板和老板粮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老板操着一根木棒就打起来,打得凡卡皮开肉绽,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在睡觉。不错啊,知道偷懒了,敢戏弄我了,开始学坏了啊。老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顿时,老板娘的火山也喷发了,揪着凡卡的头发,拿皮带揍着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凡卡,凡卡昏倒了。

  第二天,他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拿脏手背揉揉伤口,伤口像刀割了一样。凡卡伤心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就是石头也会被他感动的。

  在下午,凡卡在店里洗碗外,其他的伙计都在门外晒太阳。过了一会儿,只见伙计们都跑了进来,手里高举着一个信封:凡卡,你的信来了!凡卡放下碗正要去抢那封信,其中一个伙计说:你先替我们去打酒,回来了再还给你。凡卡提上酒瓶,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酒馆,没想到半路上遇见了老板娘,你这畜牲,昨晚偷用墨水,今天又去酒馆打酒,你简直无法无天了!说着,将凡卡一脚踹在地上,凡卡扑通一声摔了下去,酒瓶打碎了,玻璃渣扎进腿里,钻心的痛。等他回到鞋匠家,伙计们早就散了,他打开那个信封,才发现里面是空的。他悲痛欲绝,泪水侵透了衣袖。

  第三天清晨,老板又看见凡卡迟迟不起,便冲到过道里,用手把他的头发一抓,用力一扯,凡卡惊叫着,醒了。老板狠狠地瞪着凡卡,凡卡既害怕又担心,今天老板并没有打他,但他今天的三餐被取消了,凡卡双眼含着泪水,无奈地开始工作,饿了一天的小凡卡,好容易才熬到夜晚,凡卡回到过道里,心想:邮差该把信送给爷爷了吧!我受不了了,上帝啊!

  信寄出去的后的每一天,凡卡都在靠着这种信念来在这个可怕的地方生存着,无论多苦,无论多累,他始终没有放弃一丝希望。他坚持着,努力着,等待着爷爷的到来。他越干越努力,但是老板和老板娘依旧打他、揍他,还有伙计也时不时欺负他,好似他是个别人用来发泄的物品。凡卡多想哭,多想逃走,可是当他想到爷爷会来接他的时候,他就擦干眼泪,鼓起勇气,继续下去。

  十几天过去了,爷爷还是没有来接凡卡。凡卡很担心,跑了出去,

  突然,凡卡对面飞来一辆马车,凡卡没注意,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吁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喝得醉醺醺的邮差驾着马车撞到了凡卡,邮差非但不下马车救凡卡,而是轻蔑地对凡卡说:穷小子,撞死活该!写封信不贴邮票,不写收信人地址,谁给你寄!说完,便用手一撕,再一撕,再撕,再撕手一扬,风一吹,凡卡给爷爷写的信变成千万只蝴蝶,漫天飞舞凡卡用剩下的最后一口气,轻轻地叫了一声:爷爷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捡了一张碎片,放在胸前,慢慢地死去了

  太阳升起来了,柔和的阳光照在凡卡瘦小的身子上,他嘴唇发白,嘴角却挂着一丝微笑:他可能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他脱离苦海的

  篇二:永不绝望

  人,应该在希望中栖居。但是,为什么我们总是习惯站到施恶者一边去想集中营能做些什么呢?我认为人应该思考的是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逆境要做什么。或许,这才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给予观众的最大收获。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一个热爱自由与幸福的人,一个把自己的一生当做远大前程的人,应该始终如一地有一种关不住的精神,为那自由的春色,在人生的逆境之中,勇敢地红杏出墙,关心自我实现,追逐自己的命运。勇敢的人,应当对罪恶视而不见。

  在索尔仁尼琴笔下,有一种出墙者是坚定的逃跑者。

  坚定不移的逃跑者!索尔仁尼琴写道,这是指那些坚信人不能住在笼子里的人,而且对这个信念一分钟也未曾动摇过的人。这种人,不管让他去当个有吃有喝的监狱杂役,把他放在会计科或文教科,还是安排在面包房干活,他都始终想着逃跑。这是那些从被关起来那天起就日夜思念逃跑、梦寐以求逃跑的人。这是铁了心决不妥协的人,而且是使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服从于逃跑计划的人。这样的人在集中营里没有一天是随随便便度过的,不管哪一天,他要么是在准备逃跑,要么正在逃跑,或者就是被抓住了,被打得半死躺在劳改营监狱里。

  真正的逃跑者永远在路上,而且永不绝望。

  论及永不绝望,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心理学家马丁?塞里格曼的一个实验。

  在这个著名的实验中,塞里格曼先生把狗分为两组,一组为实验组,一组为对照组。

  第一程序:实验者把实验组的狗放进一个笼子里,在这个笼子,狗将无处可逃。笼子里面有电击装置,给狗施加电击,电击的强度能够引起狗的痛苦,但不会伤害狗的身体。实验者发现,狗在一开始被电击时,拼命挣扎,想逃出笼子,但经过再三的努力,发觉无能为力,便基本上放弃挣扎了。

  第二程序:实验员把这只狗放进另一个笼子,该笼子由两部分构成,中间用隔板隔开,隔板的高度是狗可以轻易跳过去的。隔板的一边有电击,另一边没有电击。当把经过前面实验的狗放进这个笼子时,实验者发现,除了短暂的惊恐外,实验狗一直卧在地上,接受电击的痛苦,在这个原本容易逃脱的环境中,实验狗连试一下的意愿都没有了。

  然而,有趣的是,当实验员将对照组中的狗,即那些没有经过第一个程序实验的狗直接放进后一个笼子里,却发现它们都能逃脱电击之苦,轻而易举地从有电击的一侧跳到没有电击的另一侧。

  塞里格曼将这种绝望称为习得性无助。由此可知,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绝望,不过是一种积习,它更多来自过去,而不是明天,甚至也不是现在;它只缘于我们疲惫的内心,而非完全因为环境。所以,乐观的人会说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郝思嘉会说毕竟,明天是一个崭新的日子。

  盘旋在肖申克监狱上空的《费加罗的婚礼》乐曲,犹如沾在飞鸟羽毛上的光辉,它之所以让我们感动不已,因为那一刻我们相信,即使身处狱中,囚徒仍可以积极生活,就像《美丽人生》里跟孩子做游戏的意大利父亲基多一样。自由,何等惊心动魄!而希望,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来说又是何等重要,它让囚徒可以随时随地抵抗阿伦特笔下的庸常的邪恶,让他们不被绝望体制化,不像实验狗一样趴在地上,在遭受数次挫折之后,从此懒得动弹,任凭电击。对于安迪来说,肖申克监狱只是他生命中的一站,只有自己才是生活的主人。即使像基多那样不幸身死,我们又有什么可悲叹的呢?他积极生活,是集中营里真正的主人。

  唯有自由思想,才能使我们不必依仗权势。

  马斯洛在《洞察未来》中写道,就算是面对死亡,每个人仍然拥有自由意志。精神病学家布兰特?贝特海姆和维克多?弗兰克尔的回忆录都证实,即使在纳粹集中营里,一个人仍然可以很好地做自己的事情,或者即便过得非常糟糕,一个人仍然可以保持自己的尊严或者完全相反。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一个人仍然可以有发挥最大能力或根本不能发挥能力两种状态。即使处在死亡的边缘,一个人仍然可以成为积极主动的人,或者是软弱无助、牢骚满腹的小卒。马斯洛将幸福区别于浅薄的享乐主义。在他看来,痛苦同样是快乐的源泉,因为在我们经受的痛苦里面,同样凝聚着我们全部的人格力量。由此出发,我们说,幸福不过是一个人完善自我、保持心性自由与精神独立时的额外所得。

  所以我想对那些正在努力或试图改变自己或时代命运的人说,不要在意周遭对你做了什么,关键是你自己在做什么。你想的更多的应该是自己做什么,而不是逆境对你做什么。换句话说,当我们操心积极生活多于操心那不如意的环境,也许才更有意义呢!

  好了,我现在来回答我前面提给大家的问题集中营是用来做什么的?不瞒诸位,我早先有个答案集中营是用来逃跑的。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说集中营是用来摧毁的用来挖地道的,或像《美丽人生》一样,是用来做游戏的。其实,这些答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你谈到集中营有什么用处时,要和那些渴望自由、积极生活的人站在一边。

  篇三:论怎样绝望,都要保持一份信念

  信念和希望是生命的维系,这个世界上,只要你始终存有一份坚定的信念,那么就没有人能够使你倒下。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信念,引领自己创造奇迹。

  一队人马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中跋涉,他们已经在沙漠中走了很久。太阳热辣辣的,随身带的水已经不多了,他们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最后,大家都走不动了。

  这时候,领队的老者从背上解下一只水桶,对大家说:现在只剩这一桶水了,我们要等到最后一刻再喝,不然大家都会没命的。

  他们继续着艰难的行程,那桶水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看着沉甸甸的水桶,每个人心中都有了一种对生命的渴望。但天气太炎热了,有的人实在支撑不住了。老伯,让我喝口水吧。一个小伙子乞求着。不行,这水要等到最艰难的时候才能喝,你现在还可以坚持一下。老者生气地说。就这样,他坚决地回绝每一个想喝水的人。

  一个黄昏,大家发现老者不见了,只有那只水桶孤零零地立在前面的沙漠里,沙地上写着一行字:我不行了,你们带上这桶水走吧,要记住,在走出沙漠之前,谁也不能喝这桶水,这是我最后的命令。

  大家抑制着内心的巨大悲痛,继续出发了,那只沉甸甸的水桶在每个人手里依次传递着,但谁也舍不得打开喝一口,因为他们明白这是老者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终于,大家顽强地穿越了茫茫沙漠。他们喜极而泣,这时想到了老者留下的那桶水,打开桶盖,里面流出的却是沙子。

  哈佛告诉学生:信念和希望是生命的维系。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不是外部环境,而是自己。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追求,就要奋斗。无论你的处境是多么的绝望,也要在心底保持一份信念。因为信念能使人释放出几近神奇的力量。只要信念还在,只要希望永存,命运终会让步。

  15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航海家哥伦布从海地岛海域向西班牙胜利返航。

  船队刚离开海地岛不久,天气骤然变得十分恶劣。天空布满乌云,远方电闪雷鸣,巨大的风暴从远方的海上向船队扑来。这是哥伦布在航海中遭遇的最大的一次风暴,有几艘船已经被海浪打翻了。船长沉重地告诉哥伦布说:我们将永远不能踏上陆地了。

  哥伦布知道,或许就要船毁人亡了,他对船长说:我们可以消失,但资料一定要留给人类。哥伦布钻进疯狂颠簸的船舱里,迅速地把最为珍贵的资料缩写在几页纸上,卷好塞进一个玻璃瓶里并加以密封后,将玻璃瓶抛进了波涛汹涌的茫茫大海。

  有一天,这些资料一定会漂到西班牙的海滩上!哥伦布自信而肯定地说。绝不可能,船长说,它可能会葬身鱼腹,也可能被海浪击碎,或许会深埋海底。

  哥伦布自信地说:或许一年两年,也许几个世纪,但它一定会漂到西班牙去,这是我的信念。上帝绝不会辜负生命坚持的信念。

  幸运的是,哥伦布和他的大部分船只在这次空前的海上风暴里死里逃生。回到西班牙后,哥伦布和船长不停地派人寻找那个漂流瓶,但直到哥伦布离开这个世界时,漂流瓶也没有找到。

  直到1856年,大海终于把那个漂流瓶冲到了西班牙的比斯开湾,而此时,距哥伦布遭遇的那场海上风暴,已经过去了3个多世纪。

  从中可见,信念是人生奇迹的萌发点,有了它,一切都有可能。信念,是所有成功人士心中屹立不倒的旗帜,有了它,一切奇迹都会出现。信念在人的精神世界里是挑大梁的支柱,没有它,一个人的精神大厦就极有可能会坍塌。信念是力量的源泉,是胜利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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