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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灵经典台词【电影《闪灵》到底经典在什么地方?】

电影《闪灵》到底经典在什么地方?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

是丈夫杰克·托兰斯吗?是妻子温蒂·托兰斯吗?是儿子丹尼·托兰斯吗?

还是这一家三口外加丹尼嘴里的那位小朋友?

都不是。

我这里先公布答案。真正的主角是:遥望酒店!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下面我会告诉你为什么。

先复习一下剧情:杰克是个前教师,辞职后转行干起了作家,一直混的很潦倒,并且有酗酒的毛病。有回喝高了,失手把儿子的胳膊弄脱臼,这个事儿被性格有点神经质的妻子温蒂揪住不放,时不时都要提出来刺激他。他的儿子丹尼性格孤僻,曾经休学,自称有个小朋友住在他的嘴巴里,名叫托尼。

总体来说,一家三口性格都比较偏孤僻。这时候父亲找了份适合孤僻人的工作,就是替人在漫漫冬日里看守停业的酒店,酒店名遥望,处在被大雪封住的深山里。

多年前这里曾是一片屠杀印第安人的坟场,此外附近一带据说还是当年人吃人活动“当纳聚会”的发生地。

到达酒店、开始工作之后,深山里只剩下一家三口。

父亲安心创作,母子天天玩耍,过来一个来月后,发生了许多怪事。丈夫疯了,拿斧头追杀妻儿,最后丈夫克冻死在酒店外面,母子二人开车离开。

不用太细心的观众还会发现一个令人细思恐极的画面:死去的丈夫,原来很早之前就在酒店里的一张照片上。

大体剧情就是这样了吧?最令人费解的地方也许是那个结尾:

为什么此时才死去的丈夫,1921年,就已经出现在照片上了呢?

难道真像杰克说的那样,他曾经来过?

下面,请跟着我重新审视酒店,去发现遥望酒店的秘密。

遥望酒店的秘密

关于遥望酒店,最直观的特点是:风景优美,与世隔绝。

但是电影开头那组伴随着超自然音效而逐渐进入深山的航拍镜头,一定会唤起你的不祥之感。

这里也确实是个比较晦气的地方。发生过种族大屠杀,出现过人吃人事件。重建的时候,还击退过数次印第安人的袭击。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疑问:印第安人为什么要袭击、干扰酒店的重建?

这个地方,是否具有某种不可侵犯的质素?

据酒店工作人员的介绍,遥望酒店自身也有不光彩的历史:

一个非常正常、绝对正常的人,查尔斯·格兰蒂,在受聘做这里的冬日看守时,用斧头砍死了他的老婆、两个女儿,随后饮弹自尽。

除此之外,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还会在这个酒店里面发现非常多不对劲的地方。

举个例子。在印第安人坟场上盖起的酒店,墙壁上却贴满了印第安主题的绘画:

即便不是出于一个受害者的敏感,在进行过印第安种族屠杀的地方悬挂这样的绘画装饰,也会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

它似乎在传达某种白人式的傲慢,在把印第安人当成类似于野鹿之类可以猎杀并做成标本的东西。

此外,它还有一处拒绝任何解释的禁地:237房间。

遥望酒店配套设施里,还有一处植物墙建起的迷宫。

看过电影你就知道,这个迷宫非常重要。

OK,目前关于遥望酒店,我们已经知道的差不多了。我们再重新梳理一下:

1.它处于与世隔绝的深山之中,修建在发生过大屠杀的印第安坟场之上,重建时多次遭遇印第安人的阻挠袭击,酒店内部有许多印第安主题的绘画;

2.它所在的地区,发生过著名的当纳聚会;

3.酒店里曾经发生过一次血案,一名冬日守卫残忍地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随后自杀;

4.酒店内部有一处绝对禁忌的房间,237房间。

那么,单靠这四个特点,就能够说一栋酒店就是故事的主角了?

为什么说酒店才是真正的主角?

说一件听起来匪夷所思,实际上几乎毋庸置疑的真相:

遥望酒店是某种具有自主意识的类生命体。

就是说,这个酒店,是活的。

也正因为它是个“活物”,所以才能称得上主角。

很惊奇吗?

让我们回头仔细思考电影剧情。影片的名字,“闪灵”。闪灵是一种超能力,故事中至少有三个人具备这种能力。一个是小孩子丹尼嘴巴里的小孩子托尼(为了解释方便,姑且将丹尼和托尼理解为两个人,而具备闪灵能力的显然是托尼),一个是黑人大厨哈罗昂先生,还有一个是没有出现的人物,哈罗昂先生的外婆。

什么是闪灵呢?

据哈罗昂先生的解释,这是一种不张口就可以交流的能力。

他原先就经常和外婆这么交流。遇见丹尼的时候,哈罗昂也尝试了这么和丹尼交流。请注意,哈罗昂发动闪灵的时候,丹尼神情异样,似乎很意外,很迷惑。

即是说,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听见哈罗昂的“话”的。

一个合理的推断是,丹尼、托尼确实是两个人。托尼具备这种能力,而丹尼只是享用这种能力的功效。

根据剧情判断,闪灵是一种类似于心电感应的超能力。后文遭遇威胁时,丹尼的口中朋友托尼曾经动用闪灵连接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哈罗昂,让他看到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因此,这种超能力似乎不止于主动交流,还能进行深度的挖掘,或者记忆共享。因为哈罗昂初次见到丹尼时,没有任何人介绍,也没有闪灵交互,哈罗昂就知道丹尼的绰号叫“医生”。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哈罗昂主动挖掘了丹尼的记忆。

闪灵的功效不止于对人,还能挖掘其它“记忆”。

比如说,房子的记忆。

请注意哈罗昂对丹尼说的这段台词:

你知道吗,医生,如果有事情发生的话,都会留下可寻的线索,你看,就像某人是不是烤糊了面包。或许其它事情还会留下其它一些线索,而那些线索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发现的,但却是有闪灵能力的人能看得见的。

随后,哈罗昂解释了这栋酒店,或者说解释了托尼告诉丹尼的、有关这栋酒店的一些事情:

我想这些年,在这间酒店,发生了很多事情,而且发生的并不都是好事。

即是说,酒店曾经发生的那些事情,技术上讲是能够被闪灵异能者完全看见的。

不止如此,同样能看见一切的哈罗昂先生,严正警告丹尼:远离237房间!

也就是说,这栋房子除了能被看见的历史之外,还有某些严正拒绝外人接触的禁忌,237房间所在就是一种。

即是说,这个房间似乎是在“有意识地”拒斥人了解它的某些地方!

在这里我大胆推断,遥望酒店,也具有这种闪灵能力。它能够像托尼秀给丹尼那样,秀给其他人一些画面。

请注意一个月后的一个情节,丹尼看到了双胞胎的画面。

他被震惊了,恐骇住了。

这时候托尼出来告诉他:还记得哈罗昂先生的话吗?这就跟书里的图片一样丹尼。

跟书里的图片一样。什么意思呢?这些只是画面,(而非实相)。

即是说,这些画面,是被某个主体展现在丹尼面前的。

哪个主体?

显而易见,正是这座遥望酒店。

遥望酒店不止是把画面展现给丹尼,还展现给温蒂,展现给托兰斯。不排除也曾展现给过那个杀了全家后自杀的家伙。这个酒店,不是一般的酒店,而是一座具有闪灵能力的酒店!

酒店对人心智的干扰,一个最初的朕兆发生在托马斯身上。请注意最初阶段托兰斯与温蒂母子的不同。温蒂母子经常去酒店外面找乐子,而托兰斯则一直呆在酒店里面。

剧情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托兰斯已经开始有明显崩溃迹象了。此处电影给了杰克·托兰斯一个逐渐前推的特写。托兰斯的表情像是一只公牛,而他身后的墙壁上也挂着一个印第安风情的公牛头模样的标本。并且,导演还特地把这两件事并置起来。

一般情况下,也只有在类似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考虑导演在使用符号、意象进行某种修辞。而不是观众随意把几种毫无关联的东西嫁接起来,然后得出一种神人都理解不了的象征,比如打字机的声音加上某些数字等于纳粹大屠杀之类。

托兰斯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喜欢这里,他似乎来过这里。有些观众倾向于将“来过这里”和电影结尾的那张照片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如果考虑到酒店原本就可以将“画面”展现给你看,制造你曾经在这里呆过的幻觉又有什么困难呢?闪灵这种特异功能,原本就是对记忆、历史、画面之类起作用的。

能够作证遥望酒店具有某种“自主性”的另一个细节,是托兰斯酒瘾犯了以后到吧台要酒的那场戏,实际上,这也是故事剧情、人物性格的重要转折点。

吧台没有酒。

部分观众或许还记得,离开前那位酒店经理曾经解释说,出于成本考虑,这里的酒将会全部搬走。当时杰克·托兰斯还曾解嘲说自己并不喝酒。

此时此刻,杰克·托兰斯对着空空的吧台说了一句非常重要(几乎是无心之语)的话:

上帝呀,我为了喝一杯什么都做得出来。我愿意就为了杯啤酒,而出卖自己的灵魂!

说完这句话后,酒出来了。

杰克·托兰斯,无意之间跟谁定了一个契约,为一杯酒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和谁呢?

遥望酒店。

请注意杰克·托兰斯第二次来的时候,酒保拒收他的钱,说

Orders from the house.

有人帮你付过了。当然这句话还有字面意思,房子的命令。请仔细看酒保的表情。那是一种别有深意的、似乎终于等到人掉进圈套的神态。

电影里并没有显示谁为托兰斯买单了,那么只有一种解释,是酒店在替他买单。

为什么呢?当然还是那个出卖灵魂的契约。

出卖灵魂之后,杰克·托兰斯就不再是喜欢这个地方,而是已经“属于”这个地方了。

他离开吧台后就在酒会上遇见了另外一个人,那位杀死自己全家的冬日守卫,戴博特·格兰蒂先生。

听完这个名字,仔细端详了他的样子,托兰斯逐渐认出了这个家伙。

请注意托兰斯的表情和试探:

格兰蒂承认了自己有老婆,两个女儿。却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杀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杀了自己!

对于这些,托兰斯是知道的。他还在报纸上看到过这家伙的新闻。

于是他彻底混淆了。

他不知道是眼睛出了毛病,还是酒店哪里出了问题。这非常微妙地点出了托兰斯此刻的处境:作为一个已经出卖灵魂、业已被酒店占据的人,托兰斯还保留着自由人的意识。他只是困惑,只是搞不清楚状况。但是当他问格兰蒂先生“你是这里的守卫吗?”而对方回答“你才是这里的守卫”时,他恍然大悟。或者说,彻底被酒店占据了,他开始变成“其中的一员”。

此番对话,正是标志着托兰斯的皈依。也正是有了这次皈依,才有了后面格兰蒂警告他注意妻儿正在和外面寻求联络,才有了托兰斯的主动“纠正”。也就是杀掉妻儿,保住酒店。

关于迷宫有很多好玩的童话和传说。最著名的莫过于希腊传说中的“米诺斯的迷宫”。

米诺斯是克里特的国王,老婆和一只公牛生下来一只牛首人身的怪物米诺陶罗斯。米诺斯就叫人建了一座迷宫,把怪物关了进去。后来为了阻止瘟疫流行,米诺斯需要每年选出七对童男童女送进去,给怪物当祭品。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英雄忒休斯的出现,忒休斯自愿充当祭品,进迷宫去设法除掉怪物。但是从没有人能打这个迷宫里走出来。

这意味着即使杀掉怪物,忒休斯自己也得饿死在里头。

忒休斯的魅力征服了公主,公主于是送给他一团线球,一柄魔剑,靠魔剑杀怪,靠线球认路,忒休斯顺利杀怪抽身,深藏功与名。

厨师长哈罗昂带着温蒂母子参观厨房的时候,因为感叹厨房之大,温蒂说:

跟迷宫似的,估计每次进来都得撒面包屑做标记。

这句温蒂的幽默,当然也是个迷宫的故事,这是是迷宫作为母题头一次出现,多少有点一语成谶的味道。

不过也正是借助迷宫,他们才得以摆脱了变态后的托兰斯。

实际上,迷宫在影片中是作为一种相对应酒店的存在物。它显得亲近自然,景色秀丽。当杰克在酒店里慢慢走向精神崩溃时,温蒂却带着儿子在迷宫里嬉戏。

一个转场镜头中,出现了迷宫的沙盘图,此时温蒂正走在迷宫里。就是最中心的两个点。

而丈夫此时则正在酒店里欣赏迷宫沙盘。

迷宫的入口,同样有一副迷宫的导航图。

丹尼骑着小车子在酒店里飞奔的那个经典低级位跟拍段落里,地毯上的花纹,同样呈现迷宫状。

请注意这个低视角。如果从丹尼的视角看下去,从一个孩子的心灵去体验,地毯上的花纹可能就不只是花纹了,它会具有更浓烈的象形意义。

在电影里的另一个细节里,丹尼更是确实把花纹图案当做一种游戏里的“迷宫”了。

温蒂和儿子的逃脱路线,从事后的复盘看来一共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逃离酒店——那是属于杰克·托兰斯的地方,可以视为一个封闭自洽的局。第二步是把杰克·托兰斯引入酒店外的迷宫。

酒店内部虽然有这个迷宫的沙盘,酒店的能力却不足以触及这个处在它外面的迷宫。最终正是在这里,丹尼巧施类似于面包屑、毛线球的诡计——依靠脚印迷惑托兰斯,最终逃了出来,留下托兰斯被冻死在里面。

从某种意义上讲,《闪灵》似乎可以理解为两个迷宫的游戏,只不过一个是关于奴役的,另一个是关于逃生的。

禁忌领域:237

237房间里有什么?

这实际上是个开放性的话题。丹尼在这里看见了疯狂的老太婆,杰克在这里看见了那个勾引他并迅速衰老的腐烂的女人,而温蒂最后身处的活死人宴会之夜,实际上就是237的绝对延伸。

从某种意义上讲,237就是遥望酒店,是它要给你展现的图景。它关于死亡,关于衰老,关于邪恶,关于一切隐秘性。

一个最正面的镜头——即是杰克·托兰斯进去时的场景,237被呈现为一处浴室,是不无理由的。还有什么比浴室更私密的吗?

此处库布里克隐隐有致敬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意思。后者拍摄了《惊魂记》,将杀人带进了这个最隐秘最该放松也最缺少防卫的场景。

酒店名遥望(overlook),似乎不无道理。毕竟它所做的,就是overlook。通过秀给你一些图景、画面,迷惑你,占有你,奴役你。

世界10大恐怖片排名第一的是什么?

《闪灵》

《闪灵》是库布里克执导,美国老影星杰克尼尔森主演的老电影。本片在1980年推出,名导+奥斯卡影帝联手打造,堪称美国恐怖片中不可忽视的一份子。

剧情简介:杰克(杰克?尼科尔森 Jack Nicholson 饰)是一个作家。一个冬天,他得到了一个看管山顶酒店的差事。这正合杰克的意思,他正好可以有一个幽静的地方写作。于是杰克带着妻儿搬进了酒店。

冬天大雪封路,山顶酒店只有杰克一家三口。从他们一搬进来,杰克的妻子温蒂(谢莉·杜瓦尔 Shelley Duvall 饰)就发现这里气氛诡异,杰克的儿子丹尼德经常看到一些他不认识的人。

但这里除了他们一家别无他人。而杰克除了一整天闷头写作外,脾气亦变得越来越古怪。直到有一天,温蒂发现丈夫这些天来一直写就只有一句话:杰克发疯了!

扩展资料:

闪灵经典台词

1、“丹尼?听我说。我只跟你这样谈一次,没有第二次。有些事本来不应该告诉一个六岁的孩子,但是事情往往不是它应该的那个样子。丹尼,人世艰辛,它不关心人。它不恨你和我,可是它也不爱我们。

2、世界上发生着许许多多可怕的事,都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事。有时好人死得很悲惨很痛苦,抛下爱他们的人。有时候好像只有坏人才长命百岁、兴旺发达。这个世界不爱你,但你妈妈爱你,我也爱你,你是个好孩子。

3、你为你爸爸伤心,以后当你觉得忍不住要为你爸爸的遭遇痛哭一场时,你就跑到厕所里或捂着被子哭,直到哭完为止,一个好儿子必须这样做。

跪求闪灵二人组和零之使魔的经典语录

路易丝的经典:你这只笨狗

感觉《闪灵》没有恐怖的鬼,也不像《电锯惊魂》那样血腥,那么闪灵是如何成为经典恐怖电影的?

电影取名《闪灵》,其实就是在告诉观众,要看懂《闪灵》的电影情节,就得紧紧围绕“闪灵”二字。

我们姑且把“闪灵”看做一种能力。

对于“闪灵”的解释,电影中的黑人总厨是一个关键人物。在他带男孩去吃冰激凌的时候,一老一少之间有关闪灵的对话,其实基本已经在诠释“闪灵”的概念了。

黑人总厨的原话我就不去复制过来了,反正任何过去或未来发生的事,都是有痕迹可寻的。而具有“闪灵”的人,能够在特定的情形下感知到它们。

“闪灵”这种能力具体地说是:在某种心理诱因存在的前提下,可以突发式地或渐渐式地感知过去或未来,或者既可感知过去又可感知未来;而且这种感知能力,只是片段式的(中文“闪灵”中的“闪”字,恰恰可以很传神地表达这种“片段式”地看见),否则,如果一直能感知过去的任何事,或者一直能感知未来的事,那电影中的情节冲突就丧失了“理论依据”。另外,部分具有“闪灵”能力的人,相互间还具有感应能力。

我在想,上述解释,这大概是导演和编剧在改变原著,构想电影《闪灵》的理论依据。

下面我们来看看电影中具有“闪灵”的人:

一、明线上的“闪灵”

1、黑人总厨

黑人总厨是在什么心理诱因下具有“闪灵”的,不得而知,但很显然他对“闪灵”有着先知一般的认知,大概导演也需要这样一个人来解释什么是“闪灵”;而且他的“闪灵”与男孩的“闪灵”可以相互感应,正因为这种感应,黑人总厨才会在大雪封山的夜晚开着雪车上山,以期解救男孩,只可惜导演“太坏”,在观众满心想着黑人总厨要如何解救男孩时,导演却让男主角一斧头砍死了黑人总厨。

黑人总厨在电影中貌似出场不多,但其实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他其实是导演设置“闪灵”概念的一个代言人。

2、男孩

男孩具有“闪灵”能力的心理诱因,是在他父亲不小心拉脱臼他手臂之后。

所以,男孩的“闪灵”能力,很具有自我保护的功能。

男孩的“闪灵”能力,能让他感知过去,例如酒店被砍死的双胞胎女孩;也能让他感知未来,例如母亲熟睡,男孩喊着“redrum”(实际上是“murder”谋杀),正因为这样的提醒,才使得他母亲逃过一劫。不管怎样,只要感觉到危险或者危险即将存在,男孩的“闪灵”就会存在。

男孩的“闪灵”,也是电影的明线。暗线呢,就是他父亲(男主角)的“闪灵”。

二、暗线上的“闪灵”

3、父亲(男主角)

男主角一开始并不具备“闪灵”的,所以,电影一开始,到他妻子送早餐进房间,他们之间相对温馨的交谈,男主角都还是一个正常的人,生活虽然不如意,但仍然努力,曾经因为醉酒伤害过自己的儿子,但内心充满愧疚,为了更好的未来,一个人在大厅内努力写作。

但男主角终究具有了“闪灵”,由于男主角是电影的暗线,所以电影中没有直接交代,不过还是可以窜得起来的。

在男主角最后冻死在迷宫中的时候,电影镜头慢慢地拉向了酒店中的合影照片,而且渐渐切换到了男主角模样的一个人,最后还给他那灿烂的笑容一个特写,下面写着一行字“1921”,什么什么party。

这是一个交代。

大概说的是,男主角的前世,曾是一个风光无限的人,这一点,从他被众星捧月一般站在合影中间,从他灿烂无比的笑容中可以看得出来。他也许就是这个酒店的主人或是高级管理者,又或者就是这个酒店常驻的贵宾。

这张照片隐晦地告诉观众,男主角的前世,在这个酒店有过十分美好的经历。黑人总厨说“所有经历过的事,总会留下痕迹”。男主角作为一个正常人,他虽然落魄,但还感知不到自己美好的前世,他只对作为一个看守能住在这样的酒店感到十分满意。

那么,男主角的“闪灵”是什么时候有的呢?

电影中有明确的交代,那就是男孩和母亲在迷宫中玩耍时,男主角却能在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到母子奔跑的身影,另外,电影还有一个较长时间的有关男主角脸部特写的片段。这个时候,男主角的笑容和眼神是阴森的,诡异的,与之前在房间床上醒来的那个通情达理的男主角,已经判若两人。

男主角具备“闪灵”的诱因又是什么?自然是他一个人呆在大厅长期写作的枯燥与苦闷,不如意生活的心理压抑等等,所有的这些,让男主角具备了一种可以片段式感知到过去的“闪灵”能力。

于是,男主角就看到自己前世在这个酒店的辉煌,这让他渐渐地迷失了自己。

所以,男主角的“闪灵”,是一个可以感知过去的“闪灵”。

有观众说,不对,电影中男主角趴在桌上,被他妻子摇醒,他曾说过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梦,梦到自己看啥了妻子和儿子。

这是梦,不是“闪灵”。

“闪灵”上身,当男主角渐渐困惑和迷失时,他的感觉是不好的。所以他会做砍杀妻儿的噩梦。但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真要这么做,他更不想这么做。

所以,当男孩偷偷溜进房间时,男主角木然、痛苦、无助、诡异地坐在床沿时,父子俩还有过一段相对温情的对话。男孩问父亲:“你会伤害我和妈妈吗?”父亲回答不会。那时候的父亲,当然是真的不想伤害妻儿。

但男主角的“闪灵”会让男主角日渐沉迷。

他本来就喜欢这个酒店,当他看到自己令人艳羡的前世,他就更喜欢这个酒店了。那样的前世,比起现在他穷苦潦倒来说,简直就是天堂。虽然他在237曾经抱着一个女腐尸,但这不影响前世繁华给他带来的快——感。

所以他不愿意离开。所以当他的妻子为了自己的儿子,提出要离开酒店时,他会火冒三丈。

如果说男孩的“闪灵”是一种自我保护的“闪灵”,那么,男主角的“闪灵”,就是一种耽于美好的“闪灵”。

但这种耽于美好,终究让男主角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在电影后半段,男主角看到的酒保、晚会中的名贵、那个砍杀双胞胎女儿的父亲,其实都是前世留下的“痕迹”(鬼魂)。

但那些繁华荣耀,在男主角看来是那么地真实,那么地美好,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离开酒店,不但他自己不想离开,而且他也不想自己的妻儿离开(因为离开了酒店,他所向往的好生活就没有了。而如果将自己以及自己的妻儿留在酒店,他们的“好生活”就是现成的),于是,男主角一开始是劝自己的妻子,结果被自己的妻子打伤。电影情节就此进一步走向冲突的高潮,男主角被告知,人死了是可以永远留在酒店的,于是,他只得手持利斧,准备砍杀妻儿。

得亏黑人总厨赶到,使得妻子(女主角)躲过一劫。

更得亏男孩自己机智,利用迷宫脱险。

当男主角如冰雕一般冻死在迷宫中,导演再推向他曾经荣耀繁华的前世(合影照片),两者对比,未免让人心酸唏嘘。

对于《闪灵》这部电影,因为工作原因,只是一刷,所以没再去细细研究,看到有的评论,说结尾照片特写时,导演曾交代过酒店发生过火宅,照片中的很多人都被烧死了。如果是这样,就更能解释男主角所看到的“痕迹”(鬼魂)。

三、电影顺带交代的“闪灵”

4、母亲(女主角)

女主角的“闪灵”出现得最晚。

电影里的大部分时间,女主角都是一个贤妻良母,是一个正常人,儿子的“闪灵”症状,让女主角担心;丈夫的“闪灵”症状,更让女主角恐惧。

当电影情节发展到最后,女主角处于极度恐惧下时,她也具有了“闪灵”的能力。

所以,女主角的“闪灵”,其心理诱因,就是极度恐惧。她的“闪灵”,是恐惧的“闪灵”。因而她看到了贵宾沙发上坐着的骷髅,看到了额头流血的酒伺,看到了带着熊面具的人给人kj……这些,定时曾经在这个酒店发生国的,都是这个酒店的“痕迹”。

5、砍杀双胞胎女儿的前任看守

通过以上各种“闪灵”的分析,电影中提到过砍杀双胞胎女儿的前任看守,他与男主角遇到的那个鬼魂完全一样,由此可以推想,前任看守并不是真的患了“幽闭症”,他大概也像男主角一样,一个人在这么大的酒店里待久了,结果“闪灵”上身,看到了自己的前世,最后迷失自己,砍杀了自己的双胞胎女儿,然后吞枪自杀,由此“永远地”留在了这个酒店。

如此解析下来,相信电影《闪灵》的主要情节就可以看懂了。

当然有人会纠结一些细节:

例如电影说酒店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墓地上,因而就牵强附会出这是一部控诉屠杀印第安人的电影,也许有这样的因素,但我觉得不是电影的主线。就像更早的那些年代,我们受教育时,总有人习惯于说贾宝玉是反帝反封建的代表。实际上,曹雪芹未必真这么想过。同样的,《闪灵》导演也未必真像我们这样,一定要把电影搞得像正义的化身一般。

依我看,导演之所以说酒店时建在印第安人的墓地上,无非也就是让电影的各种“闪灵”情节更有相对应的气氛。当然,也许我错了。我不深究,只是提供一个想法。电影嘛,总是拿来娱乐的。

再说一个细节,就是男主角被困在库房中,门明明锁死了的,他跟鬼魂对话后,如何就可以出来害人了,是谁打开了门?

是啊,是谁打开了门?

有人说是男孩,因为一说男孩时阴谋的策划者。但如果照我上面的分析,自然不是那个男孩。

那就是那个与男主角对话的鬼魂。这并非终极答案。其实这样的问题,也没有终极答案,这才是这类电影让人牵肠挂肚的原因所在,才是它的魅力所在。

闪灵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是秉着一种科研的态度来观看这部电影的,否则,这部电影绝对不会出现在我的观影清单中,因为我对恐怖电影有一种强烈的抵抗心理,更何况我在豆瓣评论页面上看到这样一句评论:“看恐怖片就像吃安眠药一样,看得多就越觉得不可怕。即使是恐怖片经典之作《驱魔人》,看得多了也会麻木,再也不会害怕。任何事情都有特殊例子或者例外,《闪灵》就是一个越看越令人感到可怕的例证。”

但是,我最终还是因为一个名字而改变了主意——Stanley Kubrick——《2001太空漫游》、《发条橙》等多部堪称伟大的电影的导演。

《闪灵》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1980年的冬天,作家Jack得到了看管一个名为远景酒店的差事,这对Jack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工作环境,景色优美,远离城嚣,一间庞大的酒店就只有Jack和他的妻儿一家三口居住。但是,Jack的妻子Wendy愈发发现酒店里气氛诡异,他们的儿子Danny经常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但是这里除了他们一家之外别无他人;而Jack除了一整天闷头写作之外,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直到有一天,Wendy惊讶地发现丈夫这些日子来埋头创作的文稿里密密麻麻地只有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整日没有娱乐的工作让Jack变成一个无趣的人。)这时,面目狰狞的Jack已经站在妻子身后对她举起了斧子…有观众曾戏言之,说整部电影讲的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的儿子和一个躁狂症的父亲的故事。儿子Danny具有预知危险的超能力,即是黑人厨师口中所说的的“shinning”(闪灵),这成为贯穿整个故事的主要线索。

让我们先来探讨一下恐惧的来源。有人说是来自未知,人类对未知的事物向来报以持之以恒的敬畏,于是那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永远被命名为先驱,敢于挑战未知,才配得上称为勇者。我们在看一部恐怖片或者惊悚小说的时候,会因为不知道下一秒会突然出现什么而神经紧张后脊发凉,以至于我会在第一次观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每隔一分钟就暂停一次让自己好缓过神来。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什么我在第二次观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仍然感觉到无可抑制的恐惧呢?

而《闪灵》不管是从角色设定、音乐、布景以及演员的表现来说都发挥到了极致。当这些元素配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构筑出一个足以让心灵颤栗的没有出口的迷宫。

严谨地算起来,整部电影里只有三个恐怖镜头,第一个是突然从红色的电梯里涌出的血海,这也是在电影中反复出现的恐怖镜头;第二是Danny所看到的倒在血泊中的死状残忍的两个小女孩;第三便是Jack走入237号房见到了那个身体霉烂的老女人。这三个恐怖片段各自印证了故事开头那个看守杀死自己妻儿并自杀的故事。两个身着蓝色裙子的小女孩是那个名叫Grady的看守的女儿,那个从浴缸里走出来的女人则是Grady的妻子,整个远景酒店都因为这一段不堪的过去而泡在腥腐的血浆之中。

相对于一般的恐怖片来说,这三个恐怖镜头在量上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在史蒂芬.金的原著中还有一个在篱笆迷宫里出现幽灵的情节却被导演和编剧决定删掉了,所以我们可以知道,《闪灵》并不是纯粹为了吓人而吓人的,导演用一种近乎朴素的方式来表现恐怖的氛围。例如,电影中跟随Danny骑脚踏车在空荡的厅廊里来回穿梭的那一组长镜头,把观众不由分说地推到了电影的情境之中,我们眼前呈现的即是Danny所看到的,每一个转角背后好像都隐藏着无数只阴森的幽灵。导演巧妙地利用了观众的视觉心理,制造了足够的悬念,不知不觉中,诡谲紧张的气氛已经悄悄地弥散开来。同样,在大卫.林奇的《穆赫兰道》中亦大量使用了这种类型的拍摄方式,《穆赫兰道》被认为是史上最难看懂的电影之一,一个很简单的情节却因为这样特殊的视角,产生了变幻莫测的效果。这不得不令人称奇。而相比之下,那些用灯光和音效堆砌出来的牛鬼蛇神,只能算得上是哄小孩的招数了。并且一次性的精神刺激过后,很多东西就会被观众所遗忘,这就跟现在所盛行的选秀节目一样,只是一种变相的哗众取宠,而所有的快餐文化无疑是同一个下场:人们吃得快,排泄得也快。

此外,演员出色的表演也是这部电影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许多跟库布里克合作过的演员们都知道,库布里克先生是位几近偏执的完美主义者。在《闪灵》的拍摄过程中,有许多镜头都被重拍了3、40次,最多的甚至达到87次!

所以每一个镜头都是有存在的必要的。甚至分割故事情节的时间点,由Interview开始,紧接着是:Closing day—A month later—Saturday—Wednesday—Tuesday—4pm。时间间隔逐渐缩短,好像在向观众传达一个信息:时间轴越向后延伸,主人公的神经就越濒临崩溃状态,就像一根橡皮筋,刚开始拉伸的时候可以很轻易办到,但是越到后面橡皮筋就会紧绷得难以动弹。被幽闭在与世隔绝的酒店里越久,男主人公所度过的一天就越发漫长,内心的孤寂和绝望也就挖掘得越深。

在人物关系上,Jack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被动的角色,开头医生帮晕倒的Danny检查之后与母亲的那段对话昭示了这一点:Jack两个月前因为喝了点酒,回家的时候看见Danny把他的文稿弄得满地都是,一气之下就把Danny的手臂拽脱臼了。所以才有了在远景酒店里当发现Danny的脖子有被掐的伤痕的时候,母亲首先就怀疑是Jack做的,更何况在这之前他刚刚告诉妻子,他做梦梦见自己把妻儿用一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当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Jack理智尚存的时候,家人对他的不信任已经把他推向了悬崖深渊。于是满怀苦闷的Jack一个人来到金色大厅,对着空荡荡的酒柜,许了一个愿:“上帝啊,我愿意为了一杯酒而他妈的出卖自己的灵魂。”于是上帝让他如愿了,名叫罗伊德的领事给他倒了一杯冰镇威士忌。于是他一边享受自己出卖灵魂所换来的美酒,一边向罗伊德吐苦水,原本两个月前发生的那场家庭悲剧在他口中成了三年前,他说自己只是稍微用多了几寸的力气,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还向妻儿保证以后将滴酒不沾。酒柜边的谈话这一幕成为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也是加速了剧情进展的火苗。于是当Jack来到237号房见到那个形状恐怖的疯女人后并没有跟自己的妻子说出实情,他将话锋一转,将矛头指向了Danny,说脖子上的伤痕是Danny自己弄的。潜台词很明显:我没有伤害他!他很努力的想要在家人面前澄清自己,并且诚挚地希望他们能够陪他一起留下来。也正是这样,Jack把自己逼向了另一个极端。

这部电影的特色还表现在它的色彩运用上。《闪灵》拍摄于1980年,但是却很难看得出时间的痕迹,因为从整个远景酒店甚至到篱笆迷宫,都是由工作人员搭建起来的。远景酒店的室内设计尤其令人称道,我们比较容易注意到的一个地方就是酒店的电梯设计,深红的门,黑色的框和沙发,以及雪白的墙,红黑白这三种对比强烈的色彩搭配让画面看起来庄重无比,突然电梯门打开了,成吨的嫣红的鲜血从电梯里涌出来,溅上雪白的墙,淹没了黑色的沙发,代表血腥和暴力的红色成了占据一切的力量。

然而,在电影中的另一个恐怖画面——237号房的浴室——导演却用一种暧昧不明的绿色来表现,让整个空间充斥着一种诡异的气氛,一个年轻而漂亮的裸体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Jack下意识地走过去与她亲热,我们都知道电影中描写肉欲的镜头一般都会以红色或黄色来作为整个画面的主色调,以此来表现激情。于是,Jack很快就从镜子中看到他怀里的女人的真面目:一个皮肤溃烂的老女人!画面中的绿色恰好体现了那种像是触摸到尸体的冰凉的触感。

关于电影的结局,争议众多,导演似乎经过一番很激烈的心理挣扎最终决定了让故事回归主流路线——母亲带着儿子逃离了远景酒店,而丧心病狂的Jack则迷失在篱笆迷宫里,被冻死了。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拉回到了远景酒店金色大厅的照片墙上,上面写着“Overlook Hotel July 4th Ball,1921”。照片中间是一位长得极像Jack的青年,环绕他周围的是一群身着二十年代礼服的光鲜亮丽的男女,他被永恒地留在那里,留在了他想要永远留下来的地方。就像一个复杂曲折的童话故事讲到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城堡里——虽然符合观众的心意,但是却让人觉得没有新鲜感。但无论如何,导演想要传达给观众的决不是绝望的呐喊。最后,舞会的音乐响起,母亲和儿子逃离了梦靥,Jack也终于拜托了沉重的责任和孤独,他们纷纷得以如愿以偿,这样不是很好吗?

没有生的希望,就没有死的恐惧。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就像那些从来不出门的人永远不知道“回家”这个词的分量,只有经历过痛彻心扉的磨难,才会更真切地感知生命的美好。 面对各种各样对《闪灵》的非议,库布里克这样说:在人类的本性中有一部分生来就是有问题的。每个人都有邪恶的一面。恐怖小说所能够做的就是将这种无意识的邪恶展现出来,我们能够看到它却又不必受到它的威胁。同样,鬼怪小说吸引我们的地方是因为它迎合了我们渴望长生不老的心态。如果你怕鬼,这说明你相信鬼是存在的。而如果鬼不存在的话,淹没便不会是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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